主题 : 中国筑业建筑网论坛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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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9-01 23:30

中国筑业建筑网论坛管理规则

管理提醒: 本帖被 admin 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09-09-02)
中国筑业建筑网论坛管理规则
      欢迎光临中国筑业建筑网论坛,本论坛是建筑专业人士自由交流、讨论、学习的非盈利性大型综合建筑网络社区。将为建筑行业的朋友打造最优秀的网上交流建筑社区,为建筑行业的朋友们创造一个资源丰富、融洽和谐的网上学习家园。
一、论坛严禁规则
1、严禁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言论;
2、严禁发布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3、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
4、严禁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5、严禁发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和民族利益的言论;
6、严禁发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7、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
8、严禁宣扬和发表暴力、赌博、凶杀、恐怖和色情淫秽的言论或图片;
9、严禁发布侮辱、中伤、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
10、严禁发布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和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11、严禁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2、严禁发布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对于违反以上细则人员,本论坛将会对其权限进行限制或禁言,直至封其ID或IP地址。
二、论坛发帖规则
1、首先欢迎大家的踊跃发言,只要是和论坛讨论区主题有关的内容即可放在这里进行交流;
2、发帖时请注意基本的礼貌,要注意措辞,请互相尊重;
3、不得在各个版块发表恶意灌水贴;
4、发贴提问请尽量将您所遇到的问题描述具体些,特别是帖子的标题,不要用很简单的几个字,比如“急!!”,“请教”,“各位大侠救命!”之类的标题,因为对于其他网友来说,很难通过这么少量的信息确切地知道您的问题和疑惑所在,也许您就这样错过一个正确答案;
5、当您解答别人的问题的时候,请不要只干巴巴说“要”、“不要”、“是”、“不是”,应说明自己得出这样结论的依据或思路,替提问用户理清头绪,拓宽其思维领域,让他能和您进行进一步的交流。这样您在帮别人的时候,也使自己同时得到了提高;
6、当您的提问贴得到满意解答或者接近满意解答后,请做一个小结,总体上归纳一下本贴的内容和心得体会,这样对自己和网友都有很大帮助;
7、禁止发表与讨论区主题不符的帖子,自己找不到对应栏目的可以到论坛服务区专门帖跟帖求助说明;
8、不得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你的帖子迟迟未见人回复,也请不要重复发出;
9、广告贴以及变相广告贴的发布,请到论坛专门的广告区发布;
10、开帖不得无意义。尽量不要出现:“我走啦”、“我回来啦”之类的;
11、尽量不要在帖子的回复中只出现“同意楼上”等无实质性内容的回复;
12、尽量不要出现无内容,仅用符号表示的帖子;
13、请勿重复发布同一内容的主题及贴子;如果你认为确实有此必要,可采用链接的方式;
14、请勿骂人以及拉帮结伙对他人进行攻击;
15、请勿在此讨论政治或者法轮功之类的东西;
16、请勿传播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17、禁止一切色情或者有关色情的东西;
18、本论坛支持所有原创类的短文、论文、专题、软件、讨论等,对于所有原创的内容,作者一经在本论发表,本论坛可以未经作者同意进行引用、编辑;未经本论坛允许,禁止转载。对于列入精华的,本论坛将根据数量多少不定期整理汇总成册,组织出版,并赠送给有关作者;
19、转载来自其他媒体的内容,需要注明原作者及出处。篇幅很大的帖子,请使用附件上传。不要直接帖出。但要对内容进行概括,以便大家了解附件内容;
20、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在论坛公布私人间对话记录;
21、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布其他网站、论坛、FTP等上的帐户、密码、非公开链接等信息;
22、禁止发贴粗言滥语!别人正在讨论的话题,你从中插入时,请尊重原发帖人,不要喧宾夺主,偏离主题;
23、问题需简介准确,不要笼统或条件不足,使人不知如何回答,并引来一大堆反问的帖子,合理排版,便于别人阅读;
24、合理使用“引用”发帖方法:不要随意“引用”、或是引了一堆,而自己只写几个字,等于强迫别人再看一次原来的帖子;
25、本论坛版主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对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帖子)做必要的修改,或转移、删除等;并应通过论坛短信通知会员说明其原因;对于广告帖、恶意灌水帖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帖子,论坛管理人员可以在不通知发帖人的情况下直接修改、转移或删除帖子。
三、违规发贴处理规则
1、对于非法广告贴一律删除,其它广告贴转移到相关分论坛;
2、所有在发贴规则中出现“尽量”字样的,管理上则会相对的宽松一些,适当的时候少量的出现也未尝不可,但过多的出现将予以删除;
3、对于偶尔出现那么几个针对上一个回贴者的纯灌水贴我们是不会删除的,但是盲目无从的回复“呵呵”“哈哈”肯定必删无疑,屡次出现者予以警告;
4、所有出现“请勿”字样的则发现后立即删除相关贴内容,屡次出现者予以警告;
5、对于在本论坛发布规则中第14~17条所涉及的内容者,除删除相关帖子之外,将记录IP并删除其ID;
6、对上述不听劝阻者,论坛管理人员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论坛精华、置顶、加亮、提前、压贴、删帖、转移、编辑规则
1、精华
全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会员可以在论坛公告事务版块提出加精华申请。
A、回复大于100(不含灌水贴)
B、人气大于800
  C、非隐藏贴、非加密帖、非匿名帖、垃圾贴、广告贴、求助贴、投票帖、奖励帖、出售帖
由于本论坛为建筑专业论坛,生活休闲版块不设精华帖。
版主根据帖子的内容及网友回复帖子的质量,判断是否给予加精,版主要做到不按照个人喜好随意添加,其他网友也可以监督版主,若有异议可以直接到论坛事务管理区投诉;
试用期内的版主和论坛版主不能为自己的帖子加精。
2、置顶
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之一者,即可在论坛公告事务版块提出申请置顶。
A、论坛发表的公告性文本或者通知
B、会员们强烈建议应该固顶的贴
C、便于会员阅读的本版内容的指南性贴子
D、版主认为很有意义需要固顶的贴子
E、根据板块特色进行普查、投票、讨论的帖子。
如果网友对置顶的帖子有异议,可以到论坛事务管理区对版主进行投诉。但当一段时间后无人理会该话题,或者该话题失去时效,或者人气过低应该取消置顶。
3、删帖
A、违反规则一和或规则二规定的帖子;
B、删帖者应发短信通知发帖人,并对其说明删帖原因。发帖人以及其他网友如有异议,可到论坛事务管理区投诉。
C、对于广告帖、恶意灌水帖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帖子,论坛管理人员可以在不通知发帖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帖子。
4、转移
A、版主若发现该帖的主题和本版面的主题不符合,则有权利和责任把该帖转移到相关版面;
B、若发帖人疑议,可以到论坛事务管理区投诉。
5、编辑
A、内容新颖、取材独到,言之有误或贴子缺乏必要的结构,条理不清的;
B、帖子个别用词欠妥当的;
C、帖子个别语句可能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D、编辑贴子时必须在不违背该贴子所表达的意思之下进行,否则将进行删除。
三、论坛免责声明
本论坛所有资料除注明为原创外,均为各方收集或网友推荐所得。
1、凡是注明“原创”或者“未经授权不得转载”的所有文字、图片和图纸等相关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筑业建筑网论坛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中国筑业建筑网论坛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过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筑业建筑网论坛http://www.a188.com.cn ,违者天中国筑业建筑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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