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保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基金收入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医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一方面是要实现三年内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大医保基金的征缴和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基金支出方面,则要适当提高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规范门诊大病管理。《意见》还要求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加大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力度。
《意见》再次明确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工作的目标,要求在2011年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意见》强调,要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一是要求统筹地区要按年度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二是医保经办机构要单独建立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统计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和管理;三是建立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将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作为风险预警监测的关键性指标,加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