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海正制定外籍人士参保政策
虽已颁布政策规定,但迟迟未见细则出台,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人士至今无法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市政协委员崔明华、石宝珍近日提案呼吁:本市应迅速出台相关细则,将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人士纳入本市“大社保”。
记者日前获悉,本市有关方面已就此问题展开调研,相关政策正在制定过程中。
为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上海工作和创业,早在2002年本市就为来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外国人、入外籍的留学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士、台湾地区人士和持中国护照出国前户籍注销的人员出台了申领 《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暂行规定》。
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取得 《上海市居住证》B证后,可按本市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可时至今日,这条规定并未完全落地,相关细则至今尚未出台。
据悉,苏州、深圳分别在2005年6月和2007年初开始实行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