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之一:违反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 b+6%Mu}o
经过长期的实践,人们逐渐认识并总结了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这就是工程建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我国称为建设程序),即建设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有先有后的工作次序。这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建设程序上可能存在着某些差异,但是按照工程建设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个项目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比如,先设计后施工这是正常的建设程序;在施工图没有设计完成,可以进行施工准备,但不能开工建设,这是一般规律。但从案例中,我们知道,“悉尼歌剧院1959年3月开始建造”,而“结构选型获得解决之时已是开工之后的第五个年头”,更有甚者“音乐厅与歌剧厅的使用功能”方案直到“1966年伍重辞职”时仍没有定案。这说明悉尼歌剧院是一个典型的“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正是由于设计的不确定性,使得工期一再延长,这无形中增大了项目资 P p]Ygt'u
金的投入。 .&Q'aOg
在世界范围内,世行确定贷款项目的程序,代表了一种国际惯例。世行主要是致力于项目贷款。除特殊情况外,世行只给具体的建设和开发项目提供贷款,也就是对经过仔细挑选、认真准备、切实评估、严密监督、系统评价的具体项目给予贷款。所以,每一个世行贷款项目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历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周期性过程,这就是常说的项目周期。世行的项目周期包括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实施和项目总结评价六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深度,决定着项目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在项目选定阶段,要根据借款申请国所提出的项目清单,进行鉴别选择,一般根据项目性质选择符合世行贷款原则,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急需项目。被选定的项目经过1~2年的项目准备,提出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世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估之后,与申请国进行贷款谈判、签订协议,然后进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生产准备和试运转等实施阶段,在项目贷款发放完成后一年左右进行项目总结评价。正是由于其科学、严密的项目周期程序,保证了世行在各国的投资保持有较高的成功率。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总结了建国以来工程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建设程序①。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从策划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下述几个阶段: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选定建设地点;在勘察、实验、调查研究及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经过批准,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的准备工作;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经试车并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运营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年)后进行项目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