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昨日表示,考虑到目前国家标准有空白(未对运行速度在1米/秒以下电梯的门开启力进行规定),该局已向省质监局提出建议,规定运行速度低于1m /s的电梯轿厢门开启力度要高于50牛顿(大约5公斤)。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涉及国家标准,还需要请示国家质检总局,才能确定是否对低速电梯门开启力度设限。那么这一建议能否真的被列入国标?该人士表示,用“有望”这个词来形容现在的进度,也不为过。
而在国家标准修改之前,市质监局以发布“通知”的形式,加强广州市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为防范类似“8·12”电梯意外事故的发生,“旁开门”式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必须派专人负责操作电梯。对于载货用途的“旁开门”电梯应指定人员保管电梯钥匙,仅在有运载货物需要时才开启电梯。在电梯轿厢内必须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使用守则》,及张贴“儿童需由成人陪同”标识、“禁止推门”标识。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必须配置监控录像装置。
省质监局则表示,针对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的广东中医院22台电梯检验是否存在走过场问题,该局已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待调查清楚后,会立即向媒体通报。同时,针对电梯维保市场比较混乱的问题,省质监局立即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
专家说法
开门力度设限不如加装轿厢锁
多年从事电梯安全方面工作的业内专家陈金林(曾在《中国电梯》等期刊上发表过电梯安全论文)昨天表示,他一直关注广州近期发生的5岁男孩坠梯事件。他表示,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开门力度小,而是在于没有加装轿厢锁。他表示,从安全角度考虑,为电梯轿厢加锁,比增加开门力度更有效。因为市民被困厢内等救援,比自行开门求生更安全。
他列举了近几年发生的由于未加装轿厢锁而轻易开门导致的死亡事件。他因此认为,在电梯内等救援比自行开门外逃安全性要高些。
“但是我们不能靠市民自己去提高安全意识,正确的方法是提高电梯自身的安全性。”陈表示。国际上,欧美的执行标准只是建议给轿厢加锁而非强制,但实际上这个措施却被广泛自觉应用。但在我国,即使进口原装的电梯本身带了轿厢锁,反而会被拆了。他说,美国1年因为电梯门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制造企业交纳的赔偿金达3亿美元。但我国发生这种事情,基本与制造企业没什么关系。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