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交通委昨天公布“4·12宝山万达广场基坑坍塌事故调查处理通报”,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都受到行政处罚。
2011年4月12日20时40分,宝山万达广场中建二局工地在基坑开挖和垫层施工中造成北侧围护体倾覆,并引起一二八纪念路部分道路坍塌,通行中断。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4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钢支撑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建设单位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施工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监测单位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3000元;钢支撑施工分包单位上海刚胜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吊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挖土分包单位上海东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