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住宅设计(共19条)
5.1住宅楼(商住楼)是否所有电源(照明、动力、消防)进线处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答:住宅的定义: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详
见GB50096-1999(2003年版)和DB32/380-2000(2002年版)第2章术语;商住楼的定义: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属住宅的一种类型,详见GB50045-95(2001年)第2章术语。
为了防止和减少住宅的电气火灾危险,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GB50096-1999第6.5.2条第7款和DB32/380-2000第8.1.1条规定: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强调了住宅供电系统设计的安全要求。
住宅的消防电源进线断路器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其原因是漏电与保证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可靠性来比较,后者为第一位的,详见GB50116-98第9.0.4条和条文说明。
《技术措施电气》第9.2.8条指出:为保证供电的可靠性,消防、人防电气设备当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只发漏电信号而不自动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