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GBJl6-872001年版第lO.1.4条和GB50045-95第9.1.4条中对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要求,如设计选用了耐火型导线或电缆,可否不按此要求处理?
答: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即使选用了耐火型(而非防火电缆)线缆,除敷设在电缆井、沟外,其他情况均要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5.2.7条规定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请问吊顶内采用阻燃塑料管是否可以。
答:《民规》第9.5.1条:“……建筑物吊顶内,可采用难燃性硬质塑料管布线”:《低配》第5.2.7条:“……建筑物的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鉴于《民规》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低配》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当二者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国家标准